施工缝和后浇带
施工缝和后浇带的留设
(1)施工缝和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确定。施工缝和后浇带宜留设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位置。受力复杂的结构构件或有防水抗渗要求的结构构件,施工缝留设位置应经设计单位确认。
(2)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①水平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a.柱、墙施工缝可留设在基础、楼层结构顶面,柱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~100mm,墙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~300mm;
b.柱、墙施工缝也可留设在楼层结构底面,施工缝与结构下表面的距离宜为0~50mm;当板下有梁托时,可留设在梁托下0~20mm;
c.高度较大的柱、墙、梁以及厚度较大的基础,可根据施工需要在其中部留设水平施工缝;当因施工缝留设改变受力状态而需要调整构件配筋时,应经设计单位确认;
d.特殊结构部位留设水平施工缝应经设计单位确认。
②竖向施工缝和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a.有主次梁的楼板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度中间1/3范围内;
b.单向板施工缝应留设在与跨度方向平行的任何位置;
c.楼梯梯段施工缝宜设置在梯段板跨度端部1/3范围内;
d.墙的施工缝宜设置在洞口连梁跨中1/3范围内,也可留设在纵横墙交接处;
e.后浇带留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;
f.特殊结构部位留设竖向施工缝应经设计单位确认。
施工缝和后浇带的浇筑
①已浇筑的混凝土,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.2N/mm²;
②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应进行凿毛处理,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以及软弱混凝土层,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,且不得积水;
③在水平施工缝处浇筑混凝土时,宜先铺一层30mm厚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;
④填充后浇带,可采用微膨胀混凝土、强度等级比原结构强度提高一级,并保持至少14d的湿润养护。后浇带接缝处按施工缝的要求处理。